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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成美美容:要想美先变鬼再变美,我的美去哪儿了?

2018年06月25日 12:31   来源:中外法制网   作者:消息   点击: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没有最美只有更美是女人的最高追求!陈女士为了使自己变得更美,在朋友的推荐下到北京成美医疗美容进行一系列的美容整形手术,想让自己变得更美。事与愿违,6月20日笔者见到了带着口罩的陈女士。陈女士说,他现在去哪都得戴口罩,用她的话说,自己的脸最近“见不得人”。原本想变美,没想到美没实现,反而被“”毁容”了,更是被欺骗了!
 
北京成美美容:要想美先变鬼再变美,我的美去哪儿了?

陈女士在这家机构做的美容手术
        2018年3月14日陈女士在朋友的推荐下到北京成美医疗美容(北京成美医疗美容诊所)做了双侧上臂环吸、腰腹环吸、大腿环吸、脸部除皱等美容手术,美容手术费用高达8万余元。陈女士说,她因“脸部除皱”手术遭毁容,“上臂环吸”手术中并没有按照事先说好的对肩胛骨及内侧进行吸脂,只是故意开了两个口,而且全身吸脂凹凸不平,时时隐隐作痛,是十分恶劣的欺骗行为。

做美容遭毁容,隐瞒真相!

下手术台后的陈女士
        陈女士做完手术八个多小时后醒来,自己的脸包裹的像粽子一样。血压测量低至低压32高压72。在诊所住院一周后,打开纱布包裹的脸,陈女士看到自己面部浮肿并出血,全身也多处出血、烫伤。
        北京成美医疗美容的医生及相关人士告知这是正常的,回家养养就好了。陈女士没有多想就出院回家了。陈女士术后两次复查,主治医生韩玉琦、隋丰鸿都没在,医院的相关人士说:哎呀!恢复的太好了真漂亮了。陈女士说现在这样还算好吗,我没经历过,你们肯定见的多我这算正常吗,能恢复好吗,我有些担心!
        北京成美美容医院的护士长和助手人说:现在是恢复期很快就会很好的。医院的其他人和护士长每个人都说“要想美先变鬼再变美”,这是美容的必须过程,放心养的吧。






手术前后恢复情况组图
        手术后两个半月陈女士再次到北京成美美容医院复查,见到给他做手术的主治医生隋丰鸿。问医生我现在这样每天出门都的戴口罩都不敢出门,这多久能好呀,以后还能恢复好吗?隋丰鸿看了说:“好多了,好多了,当时可把我吓死了,吓得我够呛!当时我都担心长不成这样,没想到能恢复的这么好,真是好比我想象的好多了,慢慢养的吧!”
        听到隋丰鸿不经意间吐露出表达内心真实想法的话,陈女士感觉到不对,对美容手术产生了怀疑,决定到权威医院去检查看看真实情况。陈女士先后来到301医院和中国医学科学院整形外科医(八大处西院)等就诊、咨询,得知自己这样不是正常的结果,也肯定了北京成美美容医院的手术出了问题。
第一:面部除皱术开刀不该在脸上开刀,应该在头发里面开刀;第二:手术在面颈部皮肤及其深面的组织、结构分离时面颈部皮肤分离的太薄;第三:专家推测在手术当时就发生了意外,使用大功率电凝止血等原因造成二次伤害。
        陈女士找到司法鉴定专家咨询。专家说:“你这种情况属于面部容貌毁损,如果他们医院的级别资质不够就给你做全身麻醉手术那就属于违规操作,按照你《人体损伤致残》的标准,应该属于九级或十级伤残级别。


没有资格手术,拿生命开玩笑
        陈女士得知真相后,很激动、很愤怒,自己原来被当成“小白鼠”了!

处理意见及医师签名

手术告知书明确写明了手术项目

收费单中记载了各项手术的费用
        陈女士决定维权,追究这家美容机构的法律责任。6月4日陈女士一行三人到北京成美美容机构要求复印并封存病历,北京成美美容机构以分管院长不在等理由敷衍,在不断催促和强烈要求下,副院长出面说:患者没有复印和封存病历的权力。陈女士等人拿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据理力争,副院长竟然说不知道有这样的规定。最后,陈女士电话求助到朝阳区卫计委,在卫生局的促办下才对病历进行了复印和封存,并拷贝了手术前后的影像资料。令人惊讶的是陈女士住院一周,北京成美美容医院建立的病历加上封面及告知签字等竟然只有9页,病历中既没有麻醉访谈记录,麻醉师签名、也没有手术记录、入出院记录。

查询的诚美美容登记信息

实际操作手术的医师隋丰鸿无法查询

实际操作手术的医师韩玉琦无法查询
        陈女士通过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询,所谓北京成美美容医院原来只是个医疗美容诊所“北京成美医疗美容诊所”。登记设立了了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三个科室。实际操作手术的主治医生韩玉琦、隋丰鸿在国家卫计委的网上都查询不到医师资质。
       《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规定,医疗美容诊所临床科室不超过“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4科目”中的2个科目,每一科目至少有1名具有相关专业主治医师资格以上的主诊医师和1名护士。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须同时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照北京市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主诊医师实行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的资格认定。笔者查阅了这家美容机构官网,团队中没有一人持有主诊医师资格。
        根据《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设有医疗美容科的诊所可以开展可开展一级项目。笔者在一级项目中没有找到陈女士所做的“双侧上臂环吸、腰腹环吸、大腿环吸、脸部除皱等手术项目,尽管不能肯定其一定超越了可以开展项目手术的范围,但是也没法排除其不超越范围。
        陈女士说,北京成美医疗美容诊所进行了全麻手术,存在极大的麻醉风险。一旦出现意外,没有呼吸机等抢救设施,没有特殊药品,没有血库更没有ICU。不具备抢救的条件。按照规定医疗美容诊所根本不具备做手术的资格,更没有做全身麻醉“一类手术”资格和条件,北京成美医疗美容诊所对我做的美容手术是极其不负责的行为,是拿我的生命安全开玩笑。


避重就轻推脱责任
        封存完病历后,陈女士等人问副院长,他这事情现在造成这样的结果你作为医院的代表准备你们怎么处理。他回答说:“我只是退休后来这里打工的,原来在外地(成都)。我也不能做主,我回头汇报给我们老
板回复你。”
        后来,号称北京成美美容医院的法律顾问和陈女士的代表人约谈,问陈女士这边有什么想法。代表人说,你们医院是过错方,如果你们北京成美美容医院有诚意,就应该你们拿出个合理的解决方案,你们问我们消费者有什么想法,我只能告诉你我们会依法维护我们的权益,不排除我们会反应到卫计委、请求媒体关注并呼吁报道。这个法律顾问竟然声称,他们在医疗界,媒体界有好多朋友等等,这次约谈不欢而散。
        几天后,有一个声称是北京成美医疗美容的法律顾问给陈女士打电话说:愿意退手术费的一半4万元就此了结,陈女士断然拒绝。她认为,医院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问题,没有感受到给她带来的伤害,其退手术费4万元的做法是不负责任的,令人十分愤慨。约谈两次后双方再无接触,至今北京成美美容医院对是否有过错,具体如何处理善后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据了解,6月22日,陈女士已经通过合法途径,向朝阳区卫计委进行了投诉,她期待着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给她一个满意的答复。


期待正视问题,积极善后
        陈女士反映给媒体后,笔者一行专程来到北京成美美容机构,表达了陈女士的诉求,一是机构有没有资质进行手术,主治医生有无执业资质;二是手术是否存在问题,如何善后修复。
        机构和主治医生的资质如果有直接提供给陈女士或媒体就可以以正视听消除疑虑;手术是否存在问题,双方有争议可以申请第三方权威美容机构诊治、鉴定;如果确定是机构责任,首先如何弥补修复,然后才是损害赔偿问题。北京成美美容机构认可笔者的说法,表示负责人现在外地公干将第一时间汇报个负责人,有负责人先电话联系然后确定面谈时间或书面回复。
        当日下午,该机构的柳院长回电话称,说她和分管院长都在外地开会,分管院长礼拜六回,她礼拜一回京礼拜二面谈!笔者告知下周工作时间已经排定,如果方便适可以书面回复和解释,待双方时间合适的时候在当面沟通。
        柳院长提到,陈女士朋友介绍的,出现现在这种情况谁也不愿意看到,也想积极的处理好,并经过法务商谈过两次。说法律顾问提出4万元就此了结的前提是,陈女士的代表在约谈时问医院打算怎么处理或赔偿,赔多少钱。刘院长说,下一步医院继续与陈女士一方沟通,力争妥善解决,双方都满意。
        6月24日,北京成美美容机构通过微信告知笔者:在陈东雪女士这件事情我司应该承担的责任,我们绝不推脱。之前我本人和我司的法律顾问和陈女士及其代理人李先生进行了多次面商和电话沟通,表达了我司积极协商处理此事的态度。一是积极配合陈女士做恢复治疗;二是该承担的责任绝不推脱,我司愿意先行退回治疗费用;三是陈女士对我司有什么要求,希望能明确告诉我司,我司是多股东公司,在接到陈女士的明确要求后,我司会依法依情以理对陈女士的要求给予明确回复。如达不成一致,陈女士选择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分歧,我司也会尊重司法裁决。但陈女士及其代理人一直未提出具体要求。陈女士通过中外法制网采访我司,通过媒体监督来维权,我们能理解,也愿意配合。我明天回北京,希望能通过您与陈女士展开坦诚的沟通,争取能通过协商解决此事。医美行业竞争激烈,我司目前经营状况也不太好,您那边采取媒体发稿方式,能否做到中立、客观?即就是能做到,也会给我司的经营造成影响。我司愿与陈女士能沟通解决,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善后处理办法。如果您那边坚持发稿,我司和陈女士的协商沟通就很困难了。
        笔者针对北京成美美容机构的回应,第一时间与陈女士取得沟通。陈女士告知,下午医院已经通过微信告知明天回京,若后天有时间见个面,随即告知“不在,和代理人联系”,陈女士的代理人告知没有人与他联系。陈女士一方认为,医院缺少必要的诚意,其回应不具有可操作性,是两次面商而不是多次。最终难以达成一致,不能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陈女士说,退手术费我不接受,对我本人心理上的伤害、身体上的伤害太大了,我不相信对方给出的恢复治疗方案。陈女士决定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
        笔者认为,双方应该本着求同存异、换位思考、互相体谅的原则,以积极的态度进行真诚的沟通和协商,不是没有可能解决纠纷,实现自己的权益。从北京成美美容机构的回应看,也赞同协商不成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分歧,这或许是双方唯一达成共识的地方,笔者也相信司法程序是最公正的,能够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本网继续关注)来源: 中外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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