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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椒江区137.8亩村安置留地出让骗局调查

2019年02月16日 19:59   来源:天天快报   作者:符林法   点击:

 星星集团联合相关村干部侵占农民集体安置留地

  2006年,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后高桥村、前高桥村、大板桥村和小板桥村一些村民向本报投诉,这四个村的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以及洪家街道办事处不顾村民反对,将137.8亩村集体安置留地(简称“村留地”)非法出让。村民们对本次出让的合法性提出质疑。

  出让过程被人操纵

  2005年3月,四个村的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将137.8亩村留地在台州市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备案,变更为国有商业用地。2006年3月,四个村的干部联合股份成立四桥公司。3月中旬,台州市国土局将上述土地挂牌出让,四桥公司两次以11004万元的总价拍得137.8亩国有商业用地的40年使用权。随后,四桥公司将拍得的土地租赁给台州市椒江联合钢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联合钢材公司”)。

  对于此次土地挂牌出让过程,椒江区洪家街道办事处李昌建书记表示:整个过程都是合法的。

  记者在实地调查中发现,这桩看似合法的土地出让交易其实漏洞颇多。

  一位参与组建四桥公司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整个土地出让交易都是星星集团一手策划的。该集团2002年租赁后高桥村土地的租金至今没有结算,因此组建了另一家公司即联合钢材公司,联合钢材的法人代表是星星集团副总裁王华方的弟弟王方林。随后,联合钢材公司出资100万元给四个村组建了四桥公司。土地挂牌出让的事村民们事先根本就不知道。

  后高桥村村委会杨主任告诉记者,11004万元土地出让金是星星集团出的。

  土地出让违反法规

  对照有关法律,这次土地出让的整个交易过程并不合法。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对于涉及村集体经济项目的处置,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四村村委会在未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前提下,擅自决定以各自的村留地为股份成立四桥公司。

  《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如国家征收土地的,也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可本次土地租赁和挂牌出让过程中根本不存在任何合法手续,也未履行任何合法程序。

  到底谁在食利?

  椒江区国土分局土地利用科的王科长告诉记者,该局按照相关规定,收到11004万土地出让金后立即返还给了四桥公司。她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四桥公司应该把土地出让金按照相关规定按比例返还给四个村的村民。

  村民告诉记者,土地出让后,村民没拿到一分钱的补偿。

  国家也没有从这次土地出让中得到好处。四桥公司用11004万元拍回137.8亩40年土地使用权(20年供联合钢材公司使用,四桥公司平均每年从钢材公司拿到172.062万元土地租金;后20年的使用权归四桥公司),但这11004万元到帐后随即返还给了四桥公司,四桥公司也随即返还给了星星集团。

  而根据这宗土地的出让价,137.8亩土地为11004万元。以使用期40年计算,每年的使用费为275.1万元。四个村每年所得的租金为172.062万元,也就是每亩每年1万多元租金, 其中差价103.038万元,并非国家所得,得利的应该是联合钢材公司及其身后的星星集团。而当地同类地块租金为每亩每年7万元-10万元左右,按正常价格计算,137.8亩 X每亩7万元X 20年=19292万元,137.8亩土地20年正常租金为19292万元。他们20年只出了3441.24万元给四个村就拿到了137.8亩土地20年的使用权。

  19292万元-3441.24万元=15850.76万元,这一纸为期20年的合同订立后,四个村20年要损失约15850.76万元。给四桥公司竞拍137.8亩“国有商业用地”的11004万元钱只是出了一下帐又转了回来。至于四个村的村干部(包括部分村民代表)和为这次出让交易提供方便的有关干部是否从中得到了好处,这是村民们想知道的答案。此事已经被记者写成名为:《土地出租?上亿集体资产为何成了公司资产》的文章在新华网人民网,等各大网站曝光。但由于被举报人势力庞大,其中事件策划者王华方是星星集团副总(也曾是椒江区政府公务员),后高桥村书记杨德顺是椒江区党代表,前高桥村书记杨友徳是人大代表,其他参与者也都是当地响当当的人物,事情曝光12年了仍未得到处理。退一步讲,就算被举报人都没有受贿和其他问题,但其行为也已构成严重的渎职犯罪。后高桥村村领导在村民代表大会上告诉村民代表,只是村留地出租。隐瞒了土地出让给四桥公司和把土地性质改为国用商用这二个关键环节。而当时的大板桥村村委会根本不同意这样做,到现在还没有盖章给他们。这是一个多部门协作空手套白狼的骗局。

  星星集团联合相关村干部非法侵占农民价值十几亿留地。农民告状12年,也曾去浙江省第七巡视组台州驻地(椒江区信访局)告状,接待的竟然是台州官员。官员看了状纸说,这种事巡视组不管的,就算状纸放这里,也不会交给巡视组!这是严重的“灯下黑”问题!也和“法治中国”,“反腐败零容忍”,“老虎苍蝇一起打”等反腐国策大相径庭背道而驰!

  后高桥村村民请求政府,严肃法办当事各级责任人!并将留地返还给后高桥村集体。

  最近被立案调查的椒江区总工会主席徐正平。当时任洪家街道主任,该人清楚了解此事,并对此事负有责任!

  注:安置留地是指国家按百分之十比例,返还给被征地村发展集体经济,作为保障失地农民生活保障之用。

  检举人:杨仙顺 杨义普 杨明竹 符林法 杨仙女

  联系人:符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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