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广平县广平镇兰村村民张文亮被殴打至重伤申诉28年无果_产经新闻网
  • 欢迎进入《产经新闻》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 主页 > 深度报道 > >>内容

河北广平县广平镇兰村村民张文亮被殴打至重伤申诉28年无果

2017年12月11日 10:49   来源:中国新农民网   作者:姬广萍   点击:

 12月10日,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广平镇兰村村民张文亮致函上级有关部门反映称,1989年9月,因为一起邻里纠纷,他被曹某军、曹某孬等人打成重伤。时至今日,打人者依然逍遥法外。恳请有关部门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尽快依法调查处理,还其一个公道。

    在提交给上级有关部门的一份书面反映材料中,张文亮陈述了事情经过:我叫张文亮,男,1968年2月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是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广平镇兰村的一位普通村民。在1989年9月15日下午5时许,我和我哥张文华在我房西山抹水泥围裙时,曹某军用铁锹挖他房地沟,挖到我房根处,我说不应该挖到我房根处,我房西边有一尺半余地外边还有9尺宽人行过道,曹某军停止不挖了,回家叫人。时间不长,曹某军叫来曹某庆、曹某和、曹某和妻子、曹某孬等,曹某军说:“就他们两人(指我和我哥张文华)不叫挖沟,打他们一顿看还敢阻拦挖沟。”说着,他们5人同时上前就打我们两人。我哥看事不好,说:“人家人多,咱跑吧。”我哥跑出十几米远,被曹某和追上摁倒在地上拳打脚踢。

    他们4个人拉着我的手打,我只能躲闪,不能还手。在躲闪时,曹某孬用刀子划伤我左腋下、左手大拇指根处和右腋下等多处。他们见我身上几处伤,鲜血染红了我的白上衣,他们停止了,放开我。我跑出10米左右,回过身说,你们人多也不能怕你们。曹某庆这时往前上几步,从地上拿起一个砖头砸向我右边头部。我躲闪不及,被砸中头部右边。当时我被砖砸的动弹不了,曹某庆见我不动了,就拿起地上铁锹向我右边头部打过来,打中了我右边头部,我还是没动。曹某庆看我还是不动,就把铁锹丢掉地上。曹某孬这时上来说他不动,就打死他,拿起地上铁锹朝我右边头部狠狠打下去,打中了我右边头部,这一下把我打倒在地上鲜血从耳朵、鼻子流出,地上砖头都是我的鲜血,把铁锹杆打折了,这时候曹某和才放手,放开我哥。我哥跑到我跟前叫我名字,拉我,我心里清楚,睁眼看着,就是不能动。大概过了七、八分钟,我慢慢能动了,我哥扶着我回到我北边家,找我父母。当时我父母不在家,就找我爷爷和奶奶来,紧接着曹某有带他家人(包括前面打伤我的五人等)要接着再打,连骂带叫在大街上。我爷爷叫我坐在街边上,让邻居都看看,我死了让邻居都知道我是怎么死的。曹某有要带他家所有人动手打我时,我爷爷给曹某有当着满大街邻居的面叩头长跪不起,曹某有才收手。这一幕我至死不忘,代代相传永不能忘。这种屈辱,应该让曹某孬的包庇者品尝,品尝是什么滋味。

    我父母回来后,叫我哥和我叔到派出所和县公安局报了案,一边用邻居曹某柱三轮车拉我到孟固乡卫生院看伤。卫生所看不了,紧接着到广平县医院,县医院医生说伤情太重治不了,不能耽误时间抓紧到邯郸地区医院抢救治疗,用广平县医院救护车到邯郸地区医院抢救治疗。

      

    1989年10月31日,县公安局委托到邯郸市法医医院鉴定伤情。经法医鉴定,根据两部两院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六章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应属重伤。以上是打伤我的经过。曹某军是组织者,叫人打伤者;曹某孬是打成我重伤害的人,持刀行凶人。

    在打伤我之后几年,曹某孬在东孟固赶庙会时打伤东孟固人,打成重伤,赔偿人家一万元,未追究刑事责任。当地的很多领导和群众都知道吧,东孟固祥的孩子重伤,宋固二成孩子轻伤。

       

      

     我要求依法追究曹某孬、曹某军的刑事责任,赔偿我因此伤害所受到的一切经济损失。1999年11月28日《燕赵都市报》报道了本案。

    当地有关部门领导要把此案作为民事纠纷案进行调解,说是我如果同意调解就办理。还说证据不足,不能追究曹某孬、曹某军的刑事责任。但是有各种理由抓我被害人,1993年3月10日左右把我和我哥从石家庄市桃园村抓走,不通知我家人知道。直到如今,我被他人殴打至重伤一事还没有按刑事案处理。(来源:中国新农民网  作者:姬广萍)http://www.zgmsbb.net/a/falvfagui/20171211/210696.html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管理员入口

    产经新闻 Copyright © http://qyjlbd.com 2012-2017 版权所有

    网站邮箱:qyjlbd@163.com

    海淀分局网络备案编号:1101085079,1101055372

    京ICP备0907530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