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梁山县财政局开展《机关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集中学习活动
2025年11月02日 10:04 来源:山东新闻网 作者:admin 点击:次
山东新闻网:近日,济宁市梁山县财政局组织全体人员开展了《机关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集中学习活动,这不仅仅是一次简单的政策宣讲,更是一项集规范、增效、防腐、赋能于一体的战略性工作。
这次集体学习,财政局既履行核心职能,又提升法治管控效能。财政局作为全县财政资金的主管部门,有责任和义务确保各项财政法规政策在预算中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组织学习是履行这一法定职责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确保《办法》的精神和要求精准传达到每个科室、每位相关工作人员。通过学习,将报销范围、开支标准、审批流程、报销凭证等要求进行全县统一,形成“一把尺子量到底”的规范模式,统一执行标准,减少审批摩擦。通过提前讲解《方法》中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应该怎么做,可以从源头上预防各类违规支出和财务问题的发生,不仅保护了单位干部,也减少了日后财政审计、巡视巡察中发现问题线索的概率,降低了整体的行政风险。通过学习,更加明确政策边界,规范部门内部控制。《办法》详细规定了培训费的计划管理、开支范围和标准、组织管理、报销结算等环节。学习后财政局能准确指导各预算单位的财务人员和培训项目负责人,让他们知道如何科学编制培训预算、如何合规地举办培训、需要留存哪些材料,从而更加规范各单位的内部管理流程。“培训会”明确强调纪律要求,列出负面清单(如严禁借培训名义组织旅游、聚餐、消费;严禁套取、挪用资金等),严格按章办事,强化了内部控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方法》学习的核心目标之一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通过严格执行综合定额标准,使培训资金真正用于提升干部素质和履职能力上,确保“把钱花在刀刃上”,进一步提高公共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守护公共财产。《办法》要求对培训计划、经费预决算等信息进行公开,强化了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实现“阳光下的培训”。
总之,此次学习,短期看,是一次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中期看,是一项规范管理、提升资金效益的管控措施;长期看,更是一项防腐拒变、优化治理格局的战略投资。它最终实现的是“规范管理、提高效益、防范风险、促进廉洁” 的多重目标,对于提升全县财政管理现代化水平和政府治理能力具有基础性和关键性的作用。(艾玉花 赵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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