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障舌尖安全还需加大震慑力度_产经新闻网
  • 欢迎进入《产经新闻》官方网站
当前位置: 主页 > 餐饮服务 > >>内容

保障舌尖安全还需加大震慑力度

2015年01月19日 08:51   来源:兰州日报   作者:admin   点击:

近日,甘肃省食药监局出台了省级《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对食品生产企业推行记分制度。按照规定,对在一个记分周期累计记分达到或者超过12分的,一律责令其停业。办法适用于全省取得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规定对45种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实行记分管理,依据违法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设定一次记分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记分周期为一年度,从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之日起计算。记分制度与企业的信用等级直接挂钩。办法规定,信用等级为A级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6分的,信用等级降为B级;信用等级为B级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达到8分,信用等级降为C级。

  应当说,该《办法》的出台实属顺势之举。就在不久前,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并再次向全国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而此草案也堪称“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典。“最严”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全过程监管,其他都是各方处罚问责,有对生产经营者的,有对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也有对检验机构的。用通俗的话说,一方面,要将无良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罚得倾家荡产;另一方面,也要让负责监管食品安全却失职渎职者“吃不了兜着走”——频发重大事故,地方“一把手”都应引咎辞职。但是,要真正确保食品安全,在强化行政监管之外,还应“实行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其实,从以往的食品安全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公众的举报、媒体的跟进,是监督食品安全事件的重要途径。如果食品安全信息被政府部门单向掌控,无疑会削弱社会监督的合力,可见,“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意义重大。因此,不妨将社会力量纳入到“共治”范围中去,因为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仅靠政府部门的力量肯定是不够的。且不说一些地方政府,对辖区一些大企业可能存在纵容,从监管力量来说也难以做到“全覆盖”,从而会出现一些滞后。在这种情况下,民众和媒体的举报或曝光,就是非常重要的补充。

  不论是国家层面的法案出台还是地方的办法试行,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我们的食品消费安全又多出了一重保障。不过,在食品安全的问题上,多数人的感受是直观的、具体的,关心的是身边哪些食品存在安全隐患,且如何加以防范。

  因此,笔者建议,在《办法》实行的同时,通过“黑名单”制度把各种无良企业的无良行为向社会公众曝光,对那些违法生产经营者来说有一定的震慑力,对违法经营行为能起到必要的惩戒和遏止作用。这样的“黑名单”也有利于主管部门加强监管,防止药品生产、销售企业丧失道德底线,而且还有利于公众监督,增强公众对药品安全的信心。

  理性修法,需要更好地“对接”感性需求。判断法律好坏的一个重要标准,不是条文在纸面上看起来多么美好,而是能否便于执行,效果能否让民众直观感受到。但愿此《办法》的实施,可以进一步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管理员入口

    产经新闻 Copyright © http://qyjlbd.com 2012-2017 版权所有

    网站邮箱:qyjlbd@163.com

    海淀分局网络备案编号:1101085079,1101055372

    京ICP备09075303号-1